各单位: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需要消耗大量计算力和电力资源,国家已经明确其为高能耗的淘汰类产业,并禁止国内虚拟货币交易,同时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常伴随安全问题,不法分子为了获取暴利,大量通过植入挖矿木马,控制受害者计算机进行“挖矿”,为自己牟利,对受害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构成严重威胁。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(发改运行〔2021〕1283号)等上级文件精神,全面清理校园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行为,现就我校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我校严禁个人使用学校网络资源或电力资源从事非法挖矿活动,严禁出借算力设备供他人挖矿使用,一经发现,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,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请师生加强管理并及时开展“挖矿”行为的自查清理。
二、请各单位加强对公共机房及服务器、电脑等各类终端的安全自查和日常管理,广大师生加强对办公及个人电脑的安全自查和日常管理:
1.明确服务器等实验室相关设备的管理责任人,重点加强对服务器等实验室相关设备的网络安全管理。
2.对托管区服务器、自管科研服务器等进行全面自查:关停无人管理维护的服务器,按照学校网络安全要求,做好日常安全防护工作。
3.加强服务器、电脑等设备的日常管理:系统用户密码必须满足密码复杂度要求(8位以上,包含大小写字母+数字+特殊符号组合,定期更换);尤其要加强对已毕业、离校的学生所使用台式机、笔记本的安全管理,全面清理异常或不再用账号,做好账号权限分离;清理远程控制软件;限制服务器登录失败次数,定期检查服务器登录失败日志等。
4.服务器、电脑需全面安装正版安全软件并升级至最新病毒库,同时务必进行一次全盘病毒查杀;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、开启操作系统防火墙。
三、学校在网络安全检查过程中,如发现有“挖矿”行为的设备,将立刻断网,以免感染校园网内其他设备,同时通知至所在单位,由所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避免“挖矿”行为发生。
信息化处
2022年1月5日